本报讯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市房产消费类投诉达到269件,房产开发商“签了合同不履约、作了承诺不兑现”成为投诉焦点。
据分析,房产开发商不守承诺的突出表现之一,在于延期交房、拒绝赔付。不少消费者表示,自己按购房合同支付了房款,并与房产开发商约定交房日期,但开发商延期交房,并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部分房产开发商还利用广告等方式,向消费者作不真实的宣传,误导消费者。而对于消费者事后的质询,房产开发商大多敷衍了事,甚至不予理会,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此外,一些房产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故意玩弄概念,给缺乏专业知识的消费者设圈套。上海市消保委表示,房产开发商不守承诺,不仅违反商业道德,而且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对违规、违约房产开发商的监督和引导力度,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俞丽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