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分别在四个建筑施工队,干了三年活,每年工资都没拖欠,真感谢党的好政策。”家住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大石岭乡红旗杆村村民邢信安如是说。
近年来,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无拖欠,青龙县委、县政府制定并完善了“六项制度”: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和竣工验收制度;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3家外县施工企业因拖欠民工工资被暂停参与工程招标;严格劳动用工制度,有关部门责令5家施工企业补签农民工劳动合同720多份;建立业主工程款支付工资担保金制度,把农民工工资纳入履约保证金的第一支付范围;建立欠薪报告制度,青龙县建设、劳动保障部门设立并公布了长期举报电话;严格监督检查和对欠薪企业经营者的惩罚制度,加大查处力度。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该县建设领域连续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董学文 周海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