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东省新泰市规划局认真做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着力解决了在体制机制和城乡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取得了可喜成效。
近年来,该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呈现“三大亮点”。一是理顺管理体制。新泰市政府把规划管理权集中到市规划局,切实加强了城乡规划集中统一管理。二是创新执法监察。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新泰市规划监察大队”,有效解决了简单执法与规划管理技术需要的矛盾。三是打造“阳光规划”。推行建设工程规划批后公示牌制度,使公众及时了解、参与、监督规划。“阳光规划”已成为广大市民越来越熟悉的政务品牌。(王贵新 李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