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速公路网沈海线厦门至漳州高速公路漳州段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目前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漳州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为本项目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及招标采购事宜。决定对本项目路基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预审。现就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厦漳高速公路漳州段扩建工程起于厦门与漳州的交界处(沈海线K481+726),终于龙海市东园镇仓里村西侧(沈海线K515+248),全长27.872km(其中短链5.65km),设计速度120km/h。其中项目起点~福井主线分岔段,长3.674km,采用将现有4车道,路基宽26m高速公路双侧拼宽为8车道,路基宽42m的拓宽方案;福井主线分岔~海澄主线分岔段,长20.549km,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4.5m的新建路线方案;海澄主线分岔~项目终点,长3.649km,道路右幅利用现有的4车道高速公路,左幅新建一条4车道,路基宽20.75m的扩建方案。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路基土建施工共分6个合同段,具体详见下表。
本项目路基土建施工各合同段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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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同段 |
里程桩号 |
里程km |
主要工程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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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土石方 (万m3) |
特大桥 (mF座) |
大、中桥 (mF座) |
隧道 (mF座) |
互通(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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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A1 |
K481+726~K492+025 |
10.30 |
115 |
747/1 |
89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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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线长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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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ZA2 |
K492+025~K494+557 |
2.53 |
5 |
13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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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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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ZA3 |
K494+557~K497+757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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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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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ZA4 |
K497+757~YK499+672.5 ZK499+696.5 |
1.92 |
2 |
20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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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ZA5 |
YK499+672.5~K503+450.5
ZK499+696.5 |
3.77 |
32 |
15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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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 |
7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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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ZA6 |
K503+450.5~YK515+247.2
ZK515+266.5 |
6.15 |
8 |
23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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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0/2 |
3.资格条件
3.1施工资质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ZA4合同段的申请人要求还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ZA5合同段的申请人要求还具有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申请人的工地试验室必须由取得交通部门核发的乙级资质以上(含乙级)的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如其母体试验室没有相应资质而需委托其他有资质试验检测机构的,必须附有相关的委托证明材料(协议)。
3.2具有高速公路(或同类工程)施工经验,业绩及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
3.3申请人注册资本金应在6000万元及以上。
4.本项目必须是独家申请
申请人在本项目可申请其中1~3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最多可通过3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每个申请人可购买1~6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文件,但最多只能递交3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文件;若同一申请人递交4个及以上合同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则视为不响应资审要求,对其所递交的所有合同段资格预审文件均不予评审,但在福建省2007年度交通建设(高速公路)项目信用考核定级为A级施工单位的申请人最多可递交6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文件]。但在福建省2007年度交通建设(高速公路)项目信用考核定级为A级施工单位的申请人可申请其中1~6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最多可通过6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
申请人在本项目全线路基土建工程中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合同段。
5.有兴趣的申请人可持本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上述资料原件及影印(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2008年4月7日至2008年4月11日,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石仓段交通服务指挥中心附属楼一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予受理。资格预审文件每合同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用现金支付,且售后不退。
6.申请人须在2008年4月24日8:30~15:00将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至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石仓段交通服务指挥中心附属楼一楼,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人:漳州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石仓段交通服务指挥中心附属楼一楼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123566
传真:0596-2123597
联系人:简锋锦 黄煊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