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建设厅副厅长 王智光
一、坚持规划先行,保障公交行业科学发展
规划先行是公交优先的前提和关键。湖南重点突出规划编制的进度、质量、落实三个环节,把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作为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的一项首要工作。
第一,抓规划编制进度。2004年湖南省提出了“六个必须”的具体要求,即省辖市必须在2005年底前完成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工作;县级市必须在2006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县城必须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发展水平适时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投放新运力的城市必须先完成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地建设管理部门必须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认真研究、论证和审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批。现已编制完成《湖南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大纲》,13个省辖市全部完成公共交通专业规划的编制,60%的县级市和县城也编制了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第二,抓规划编制的质量。为确保规划科学合理,更富宏观性、前瞻性和操作性,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注重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突出公交优先原则,确立公交优先的地位,从道路使用权、建设投资、交通管理措施等方面确保公交优先。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在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中统筹规划市、县、镇、乡公共交通网络,同时注意把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和城市道路规划衔接起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二是注重与“城乡一体化”方向相一致。各地在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网络规划编制中,注重城市公共交通向城市郊区和农村延伸。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统筹规划统一的城市公共交通大市场,着眼于城乡交通协调发展,把城市公共交通的舒适、安全、准点、规范带到农村,以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三是注重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相配套。按照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要求,重点做好公交优先发展规划。例如:为顺应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要求,着力构建“长株潭公交一体化”,编制了《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长株潭公交一体化近期营运实施方案》。按照规划,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长株潭三市建立完善的市际公交一体化线网结构,使公共汽车的速度达到40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达到90%以上,站点覆盖率按1000米半径计算,达到50%以上,实行三市公交IC卡“一卡通”,真正方便市民,提高公交车在市民出行中的分担率。
第三,抓规划的落实。一是严格依照规划审批城建报批项目。在审批各地投放公共交通运力时,严格依照规划实行总量控制,及时纠正了一些城市为筹措资金过量投入出租汽车运营数量的做法,使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等各种运力之间的比例趋向合理。二是严格依照规划实行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各地规划部门在新建居住区、商业中心、公共娱乐场所等大型项目审批中,严格规定公交站场的配套规模,合理安排公交基础设施用地。对城市道路新建、改造和住宅区建设工程,基本做到公交站点的设置与其“三同步”,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
二、突出建设管理,保障公交优先战略的贯彻实施
第一,加强制度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加强行业政策法规建设是实现行业规范管理、确立公共交通主导地位的重要保障。近几年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法制建设,相继颁布了《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并及时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通知》、《建设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长沙市颁布实施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其他一些城市也出台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和文件,从政策法规层面,为公交优先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为保障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湖南省各地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扶持力度。一是各地每年在城市维护费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场站建设;二是将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收入和转让费增值收益的40%,专项用于城市道路和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场(厂)、站、点与城市公共客运管理部门的建设;三是在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等设施建设中,对城市建设配套费、城市道路开挖占道费和绿地占用费实行减征或免征。
第二,理顺行业管理体制,拓宽建设渠道。2005年以前,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多头管理、政出多门、重复收费、重复检测、重复办证等现象比较严重,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公共交通的行业政策难以落实到位。针对这些问题,省政府颁发[2005]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各城市应将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行业统一归口由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管理。目前,该规定在绝大部分县、市得到了落实,95%的县、市成立了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机构,并做到“人员、编制、经费三到位”,为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湖南省积极开拓思路,改革公交基础设施运作的管理模式,积极推动公共交通发展。一是鼓励各地采用土地开发与交通建设紧密结合的联合开发战略,广开渠道筹集场站建设资金,鼓励社会资金和境外资金按照投资与收益配套的方式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强政府部门对公交场站的统一管理。首先在场站用地上予以优先考虑。凡是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站场,其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以划拨方式供地。长沙市政府将场站建设与公交营运分离开来,成立公共交通投资管理公司,负责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并每年拨付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场站建设。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等城市政府对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一律实行划拨用地,并给予一定的建设资金。其次在站场使用上,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以优惠价格将公交场站提供给公交营运企业使用。
第三,深化企业改革,推进市场化建设。市场化是公交改革的必由之路。近几年大力深化国有公交企业改革,在城市公交行业市场化方面进行了大胆有益的探索。在政府的主导下,各地采取改制、重组、合股的办法,进一步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管理规模化和发展建设集约化。长沙市、衡阳市、邵阳市等城市积极招商引资,对原国有公交企业进行改制和资产重组,逐步甩掉了公交企业多年亏损经营的包袱,增强了公交行业的综合实力。株洲市通过资本多元化,以产权为纽带,科学调剂经营参与者的权益分配,调动了经营者的积极性,使企业连续几年获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形成了国内公交行业所称道的“株洲模式”、“株洲现象”。通过市场化改革,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增强了资本实力和服务能力,提高了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政府部门职能也由原先的直接管理企业转变为加强市场监管和调控。
第四,强化规范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服务质量是公交行业的生命线。近几年,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从服务质量入手,树立了公交优先必须公交优秀的观念。全省制定了企业创星级服务的考核机制,引导企业走规范化服务的路子。各地行业管理部门采取设立服务质量监督电话、制定服务业绩档案、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等措施,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保障了服务质量。同时,各地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创建和规范化服务活动,增强广大从业人员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提高文明规范服务的自觉性。例如,长沙市开展“优服务、树形象”的文明创建活动,开设“局长热线”、“总经理信箱”,加强了经营管理者与市民、乘客的联系;株洲、湘潭、岳阳等城市纷纷开展“十佳出租汽车司机”、“十佳文明车队(线路)”、“青年文明号”、“共产党员先进车组”、“三八红旗车组”等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行业服务质量,优化了行业形象,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肯定和赞许。
同时,各地更加注重科技投入,逐步提高行业科技水平和企业营运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以科技进步促服务质量提升。许多城市由政府财政出资,建立了城市公共交通车辆GPS卫星监控系统,实现了公交车监督、调度、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化。广泛运用新技术、新科技,有7个城市公交使用了IC卡,17个城市实行了无人售票,4个城市的部份公交车安装了电子监控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更新进程加速,空调车数量逐年增加,其中长沙、常德、株洲三市的空调车比例分别达到40%、80%、67%,极大地方便和改善了公交乘客出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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