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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加大整治力度 改善城乡环境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3-12 点击:
■ 钦州市“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钦州市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环境状况明显改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自治区作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重大决策部署后,钦州市立即成立了“城乡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城乡清洁工程”扎实有效开展,制订了《钦州市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印发钦州市市区开展“门前三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工作方案,先后出台了《钦州市市区容貌暂行标准》、《关于建立卫生清洁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市委、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大会和专题会,对开展“城乡清洁工程”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到全市动员,全民动手,从我做起,从我家做起,从我单位做起,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城乡清洁工程”深入持久地开展。
二、明确责任,健全机制
一是落实卫生清洁责任区。将市区的主要街道和一些小街小巷划分为190多个卫生清洁责任区,分配给城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卫生清洁责任区包括单位庭院及周边20米范围,由其负责责任区的卫生保洁工作,按照划定的卫生责任区,每月15日、25日开展大清洁活动。二是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对临街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市容秩序)责任制。共有210多个临街单位、2230多个店铺、1200多户临街住户、100多个施工工地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状。三是建立领导责任街制度。将市区主次干道划分给88个责任单位领导,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领导责任街制度,由责任街领导负责组织协调、督查责任街单位、临街门店、住户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并组织责任街临街单位开展大清扫活动。四是开展城监、环卫进社区活动。由钦南区负责小街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工作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聘请城监环卫联络员和协管员,建立城管执法、环卫管理联动机制和监督机制。五是从市建规委、公安局、工商局、环保局等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调派人员成立市容环境综合执法办公室,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六是实行问责制。出台了《关于明确“城乡清洁工程”问责程序的通知》,对群众举报,并经督查组认定,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过程中不得力、不作为的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通报批评。
三、加大投入,完善设施
钦州积极筹集资金,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此作为有效推进“城乡清洁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加快推进了城市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垃圾处理场已于去年10月份投入使用,污水处理厂也正在调试运行。二是修建了子材西大街西段、龙胜街、思源路等城市道路,并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清淤、维护。三是新增环卫机动车26辆、人力三轮车220多辆、路灯高空作业车1辆。同时,还多方面筹集资金,在全市和乡镇街道安装了2600多个美观实用的果皮箱;全市投入资金数百万元新建农贸市场17个。四是公安交警部门投入70多万元对市区的交通设施进行一次更新改造,在市区安装两组交通信号灯,在街道安装了50多块标志牌。五是划定了全市非机动车道停车泊位8400多个。六是投入200多万元对市区三个进城路口进行绿化改造,美化城市环境。七是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加快做好小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亮化工作,新安装路灯300多盏。
四、突出重点,强化整治
钦州重拳出击,集中整治,切底消灭卫生死角,促进市容环境卫生好转。一是整治摊点乱摆,共清理占道经营16500多处。城监执法人员实行了“无缝式”上班工作制(即每周5个工作日加2个休息日,白天加黑夜不间断工作)和“二班三轮转”的方式,打击流动摊点下班时间占道经营的现象,分组分片分重点整治。二是整治车辆乱停。增加划定非机动车道停车泊位8430多个。对市区内各酒店、KTV等娱乐场所占用人行道、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现象进行治理,保证市容市貌的整洁和人行道畅通。三是整治垃圾乱扔,共处罚乱扔行为19100多起。通过与市区临街单位、门店、住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和出台《钦州市市区生活垃圾放置、收集时间及方式的暂行规定》,要求各沿街单位、住户、店铺、建筑工地保持周围环境整洁,不得乱堆乱扔杂物或占道作业,摊位业主要自备适用的垃圾桶,放置摊位前,收摊后将垃圾包好,按环卫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四是整治广告乱贴,共清理不规范牌匾、广告21090多处。雇用专职人员对主要街道“牛皮癣”进行清理。五是整治工地乱象共5000多处(次)。与市区所有建筑工地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状,要求各建筑工地务必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安全文明施工。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设置户外广告、出版简报、板报以及到各个社区居委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使“城乡清洁工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乡村、进家庭,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市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使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宣传部门专门成立了宣传报道领导小组,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报道全市“城乡清洁工程”开展情况,曝光不良现象,有效促进整改。开设了热线电话,方便群众监督,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六、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强化督查工作,推动“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深入扎实开展。一是领导巡查。市级领导担任街区的巡查员,建规委所有领导和科室负责划定的责任区,不定期对所负责的街区进行巡查。二是联合督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建规委、爱卫办、文明办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先后20多次对钦州城区、各县区开展专项督查,对反应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从而督促各责任单位查漏补缺,加大工作力度。三是市建规委各分管领导牵头,以科室为单位,对城区分片进行拉网式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督促其进行整改。同时,还开设了举报投诉电话和服务热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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