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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人民“住有所居”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中国建设报 时间:2008-03-12 点击:

  不经意间,北京人民大会堂东门外的草坪已经泛出了新绿。这注定是北京一个不平凡的春天。来自全国各地的几千名代表、委员将汇集于此,共商国是。党的十七大在改善民生方面提出的明确目标之一——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是本次“两会”的议论热点。一个关系亿万人安身立命的话题将在这个春天热烈展开。 
  2008年“两会”不比寻常。今年适逢换届,将选举产生国家新的领导人;今年还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我国住房改革20周年;今年年底,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所有县城对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978年,中国人住房短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仅6.7平方米。在人们的期盼中,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于1988年召开。会议系统全面地提出了我国房改的整体构想,勾勒了我国政府新的城镇住房政策的轮廓,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大幕徐徐拉开。 
  本届政府在执政五年中,全国城镇住宅投资总额达到6.7万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加了4万多亿元,年均竣工住宅超过6亿平方米。按现行统计制度规定的非农户籍人口计算,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从2002年底的22.8平方米增加到2007年底的约28平方米(按常住人口测算约22平方米)。2006年底,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达到83%。 
  各国的经验显示,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不能仅仅靠市场机制解决,需要政府公共服务的支撑。目前全国仍有近100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2007年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实施,要求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建设部日前又明确,鼓励地方发展限价房和“经济租用房”,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住房问题一直都是“两会”热点,今年也不例外。在新华网的“两会”调查中,一名网友用“关注房价,关心百姓,促进和谐”的留言表达了自己对住房问题的关心。陕西省政协常委司全印委员撰写了《严格城市土地管理经济适用房由政府统一建设管理建议案》一文,建议陕西省严格城市土地管理,经济适用房由政府统一建设。还是在陕西省,该省政协委员张华俊建议,加快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机构公有住房的出售和房产证的发放,激活陕西二手房市场,从而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 
  长期以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政协委员一直在提案中强烈呼吁。在这一过程中,一些经过深入调研提出的有针对性的高质量提案,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推动了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在建设部任职的赖明委员,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2007年3月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责任,大力发展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提案》。提案指出,市场化的住房供应机制无法完全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应强化政府住房保障功能,廉租住房制度要确保必要的财政预算资金及时到位,改进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这些呼吁和建议很多已得到体现。 
  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强调,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决策部署,及时掌握和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节奏和力度,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消费投资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改革发展稳定相协调。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透过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热议,我们看到了人民对解决住房问题的期盼。“人人享有适当住房”已不是梦想,在2008年的春天开始逐步成为现实!本报记者 胡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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